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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解读——电动自行车去哪儿登记上牌?

来源:赤峰市公安局微信订阅号

发布时间:2025-08-07 1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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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电动自行车上牌了吗?
电动自行车去哪里登记上牌?
《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将于9月1日实施
这期详细介绍一下电动自行车上牌攻略
我的电动车到底是什么车?

答:电动车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以及电动轻便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摩托车等,只有电动自行车为非机动车,其余为机动车,按机动车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所称的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电池为能源,实现电驱动电助力功能,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两轮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的判定标准?

答: 按照现行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最高设计时速要≤25km/h,整车质量也就是重量要≤55kg,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电动机输出功率≤400W。新的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2024)也于9月1日生效,最高设计时速≤25km/h,电动机输出功率≤400W,使用铅酸电池的整车质量≤63kg,其他类型的整车质量≤55kg,电驱动的车型可以不具备脚踏骑行装置

电动自行车去哪登记上牌

答:对于《条例》施行前购买并已取得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其号牌继续有效

1. 新购买且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在实施“带牌销售”门店或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申请登记,现场领取电动自行车号牌。

2. 已购买且符合国标但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可到购买车辆的门店进行询问,如可以办理申请登记的即可在店内登记上牌。如该门店无法登记上牌的,中心城区群众可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前往以下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进行登记上牌:火花北路与锡泊河街路口交警岗亭、三大队违法处理大厅、契丹大街与松州路口交警岗亭、松州路与钢铁街路口交警岗亭。

还可等待9月1日后,到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公安交管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进行登记上牌(目前各地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正在建设中,公安交管部门将陆续推出,请持续关注)。所有人需在《条例》施行之日(9月1日)起3个月内(12月1日之前)申请登记上牌。

3. 对于《条例》施行前购买的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含电动摩托车类),9月1日起3个月内申请过渡期通行号牌,请广大群众耐心等待相关政策和措施出台。

登记上牌时需要哪些材料?

答: 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应当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供下列材料:(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车凭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凭证;(三)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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