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峰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4-15 0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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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助力自治区诚信建设工程,优化营商环境和信用环境,按照自治区公安厅和赤峰市公安局统一部署,2024年4月15日起,赤峰市公安局政务服务中心通过“赤峰24小时警局”微信服务号、赤峰市“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PC端网站、“赤峰公安政务服务”支付宝小程序和手机WAP站,网上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用印加盖“赤峰市公安局无犯罪记录证明专用章”。原线下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途径及用印不变。
特此公告。
新启用的印章名称及样式

赤峰市公安局
2024年4月15日
蒙公网安备1504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