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21 15: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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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度报告由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展情况,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及诉讼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截止2018年12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以来,赤峰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丰富警民互动载体,多渠道、全方位推动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健立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于海副市长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设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建立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制定出台《赤峰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修订了《赤峰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赤峰市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暂行规范》、《赤峰市公安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规范》、《赤峰市“网上公安”网站群运行工作规范》、《赤峰市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制度(试行)》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工作流程,逐步建立起了行为规范、程序严密、依法实施的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三)建立有力的保障落实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市局办公室采取每月考核、定期通报排名和日常督促检查的方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2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71条,微博公开信息134条,微信公开信息27条。
(一)加大政府信息发布力度。2018年,我们对各有关部门应主动公开信息进行认真梳理,编制了《赤峰市公安局2018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赤峰市公安局2018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整理上报政府公开信息,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配合做好新闻发布会有关预告信息、新闻通稿、会后信息的上报和发布工作。
(二)积极开展网络平台建设。市公安局开通了门户网站,成为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设立网上服务大厅,推出了涵盖户政、交警、出入境等10个警种部门的81项办事服务功能。网上发布各类预警、防范提示、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6147条。成为公安机关转变职能、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
(三)加强窗口单位公开工作。窗口部门是政府公开的重要部位和重点环节,多年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突出重点,狠抓了窗口部门和窗口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继推出了一系列规范化、制度化、便民利民、提高办事效率的举措。并出台了《赤峰市公安局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25项便民新举措》。
(四)创新丰富公开形式平台。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LED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先后开通了赤峰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新华社现场云账号等新媒体公号。赤峰公安在线访谈已举办12期,微博话题#赤峰公安在线访谈#阅读点击量达434万,2765人参与讨论。举办新闻发布会5次。推出“路况播报”栏目,发布路况信息61批次,阅读点击量达712.9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市公安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情况
2018年,市公安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或投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市公安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维权意识的普遍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一是缺少独立部门和专门办事机构。虽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但毕竟是兼职,工作人员还兼顾其它工作,主观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二是部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由于公安执法部门特殊性,部分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存在认识偏差。
今后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二是扩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引起各部门高度重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赤峰市公安局
2019年2月21日
蒙公网安备1504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