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警界资讯
政务公开
网上服务
警民互动
玉龙警蕴
赤峰市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11:45:38

字号:

赤峰市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所涉及信息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涵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现向社会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聚焦公安主责主业,精准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公安领域政策文件9件,涵盖治安管理、交通出行、户籍服务等重点领域;公开人大建议办件结果33件,政协提案办件结果18件,办件结果公开率100%;累计发布政务类信息130条,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重大政策部署及执行情况信息、便民服务举措,及时向社会传递公安工作动态,满足群众信息需求。

(二)政策解读与宣传情况

构建“多渠道、全维度、立体化”政策解读体系,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风热线、公安服务窗口等载体,采用图文解读、视频宣讲、现场答疑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全年发布政策解读信息9条,微信、微博累计发布信息2467条;做客政风热线1次,在线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并解答公安类相关问题13条,有效提升政策知晓度和执行力。

(三)回应社会关切

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依托赤峰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联络办公室、局长信箱、在线咨询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立“接收-分拣-办理-督办-反馈”闭环工作机制,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全年共接收并答复群众来电、来信及现场咨询8960次,办结率达98.5%,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条例》关于申请接收、审查、办理、答复的全流程规定,规范申请处理程序,明确办理时限。全年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其中同意公开10件,其他答复类型5,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信件。所有答复均依法依规进行,做到程序合法、内容规范、答复及时,充分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官方网站建设。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在赤峰市公安局官网“头条”栏目,及时转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政务活动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全年转载相关内容24篇。持续优化维护“公安要闻”“警方提示”“通知公告”“政务公开”等栏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209,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2025年度,赤峰市公安局官网独立用户总访问量135232次,官网总访问量为127688次。

()政务新媒体建设影响力和传播力。通过“赤峰公安”微信、微博、赤峰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等新媒体账号,发布政策文件、政务信息等2468条,微信、微博、赤峰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粉丝量总共83.2835万。

(三)监督保障

为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赤峰市公安局从四个方面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审核机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对拟公开信息开展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二是强化落实平台运维监管,定期对政府站建设运行情况抽查通报的问题进行整改;三是抓实绩效考核整改,主动参与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工作针对考核中发现的短板弱项制定整改措施并推动落实;四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回应处理“在线咨询”等栏目群众留言,切实接受社会监督。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235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2696

行政强制

143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534.6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新媒体平台互动性不足,对群众留言的即时回应效率需进一步提高。

2.信息公开工作专业能力参差不齐,精准把握公开范围和答复口径的能力需持续加强。

(二)改进措施

1.优化互动机制建立新媒体平台留言24小时响应制,完善群众诉求快速办理通道,提升互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题培训和案例研讨,提升工作时的政策把握、流程规范和答复撰写能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赤峰市公安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赤峰市公安局

                      2026 年 1 16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