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13 15: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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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将《市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及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赤峰市公安局”门户网站:default.php?mod=article&do=detail&tid=115769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赤峰市公安局办公室,电话:0476-8821278。
一、概述
2017年,市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1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46条,微博公开信息132条,微信公开信息127条。
按照《条例》的要求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健全完善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同抓、专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017年,为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市局重新制定了《赤峰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重新梳理了政务公开专栏内容,内设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等栏目,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
(三)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为了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公安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警种积极依托以门户网站为核心的多种形式的工作平台,推进警民互动和协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发布力度。2017年,我们对各有关部门应主动公开信息进行认真梳理,编制了《赤峰市公安局2017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赤峰市公安局2017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整理上报政府公开信息,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配合做好新闻发布会有关预告信息、新闻通稿、会后信息的上报和发布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网络互动交流。随着我局门户网站平稳运行,群众日均留言咨询量大,内容涉及公安业务的方方面面。对此,我们定期对公众留言进行整理、分类、汇总、回复,充分发挥了门户网站的积极作用,为密切警民协作搭建重要交流平台。
三是加强窗口单位公开工作。窗口部门是政府公开的重要部位和重点环节,多年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突出重点,狠抓了窗口部门和窗口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继推出了一系列规范化、制度化、便民利民、提高办事效率的举措。
四是创新丰富公开形式平台。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采取电子大屏滚动显示、制作专栏、服务指南和指示牌、设立了电子触摸屏、印制便民服务卡、警民联系卡、群众建议卡、监督评议卡,推行“片警责任制”等多种方式,灵活多样方便群众办事。市局党委成员及各级公安机关的负责同志,坚持在领导接待日轮流接待来访群众,并分别确定重点疑难信访问题,深入到上访户家中,变上访为下访,进行现场办公,由有关部门负责督促落实结果,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有效地解决了群众申诉、上诉、办事难等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市公安局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市局网上公安局网上微信回应群众事件共2555条,微博回应群众咨询1134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2181条。我局举办大型新闻发布会1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市公安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2017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多,我局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部分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还不够,认识不到位;二是有些部门对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界定不准确,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的建设和维护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三是加强问题研究,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市公安局政府门户网站和微博建设,依托互联网站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促进公安公开透明执法。
赤峰市公安局
2017年2月13日
蒙公网安备1504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