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发布时间:2026-04-22 14: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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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我支队宣布对以下2名外国人的居留证件作废,作废日期自公告十日后起算。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1.RASHID ULLAH,男,巴基斯坦籍,2006年11月6日出生,护照号码:KR9845771,居留证件号码为:104425572,居留证件有效期至:2027年1月12日。
2.RAHEEM MUHAMMAD FAEEZ UL ISLAM,男,巴基斯坦籍,2006年11月15日出生,护照号码:HX9152453,居留证件号码为:104071479,居留证件有效期至:2026年11月10日。
赤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6年4月22日
蒙公网安备1504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