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峰市公安局微信订阅号
发布时间:2026-04-22 1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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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
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产品
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群众消费安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与良好营商环境,在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来临之际,赤峰市公安局围绕“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主题要求,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相关犯罪线索。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商标侵权违法犯罪行为
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违法犯罪行为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制售伪劣的儿童学生用品(含玩具)、箱包服饰、油品燃料、汽车配件、家具家电、电缆建材、机械设备、消防产品、烟酒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侵犯著作权违法犯罪行为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网络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网络传播其表演的作品;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
(四)侵犯商业秘密违法犯罪行为
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五)其他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涉及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二、线索征集说明
(一)线索应尽量详细,包括但不限于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产品或服务、违法犯罪主体的相关信息(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以及能够证明违法犯罪行为的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合同、发票等)。
(二)举报人应保证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不得故意捏造事实或者诬告陷害他人。对于提供虚假线索或恶意举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鼓励实名举报,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馈相关情况,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三、线索举报方式
可通过电话、信件和实地举报的方式,实名或匿名向公安机关提供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电话:110、0476-8833911
邮政编码:024000
现场、邮寄举报地址: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77号(赤峰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
特此通告
赤峰市公安局
2026年4月17日
蒙公网安备1504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