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警界资讯
政务公开
网上服务
警民互动
零容忍!醉驾逃逸、无证开报废车,两起严重交通违法被严查严惩

来源:赤峰市公安局微信订阅号

发布时间:2026-08-17 10:20:52

字号:

  酒驾醉驾、肇事逃逸、无证驾驶、驾驶报废车上路,每一项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更是潜藏在道路上的安全隐患。尽管交通安全宣传从未停歇,守法出行理念深入人心,但仍有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漠视法律法规与公共安全,最终为自己的任性行为付出沉重代价。近日,林西交警连续查处两起多重严重交通违法案件,坚决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醉驾肇事还逃逸!

心存侥幸终被精准查获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家喻户晓的交通准则,可部分驾驶人酒后头脑麻痹,违法驾车发生事故后,非但不及时处置、主动担责,反而选择驾车逃逸,错上加错。

  8月9日21时许,林西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群众报警,辖区发生一起车辆碰撞事故,报警人称肇事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且事故后已驾车逃离现场。

  接警后,执勤民警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勘查、取证工作,并迅速循迹追踪嫌疑车辆。经过连夜排查追踪,当晚23时许,民警在辖区某小区锁定涉事车辆。面对拒不配合检查的驾驶人徐某,民警果断处置,在小区门口将其成功截停控制。

  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驾驶人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150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驾认定标准,属于严重醉酒驾驶。随后,民警依法将徐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固定证据。

  到案后,徐某依旧心存侥幸,试图编造虚假说辞掩盖自己醉酒驾车、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妄图逃避法律制裁。办案民警严谨细致开展全方位核查,固定完善各项证据链。在确凿充分的证据面前,徐某最终放弃抵抗,如实供述了自己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的全部犯罪事实。

  目前,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厉惩处。

驾照吊销+驾驶报废车!

“移动炸弹”上路酿事故

  无证驾驶本身就是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若再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无异于驾驶“移动炸弹”,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一直以来,林西交警对无证驾驶、驾驶报废车上路等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近日,林西县辖区某国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梁某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转弯过程中,与韩某驾驶的重型栏板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梁某身体受伤,涉事两车均出现不同程度损坏。

  看似一起普通的道路交通事故,背后却隐藏着多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民警深入调查核实后发现,肇事货车驾驶人韩某此前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早已被依法吊销,属于无证驾驶状态。

  更为危险的是,韩某当天驾驶的重型栏板货车早已达到法定报废标准,却违法上路行驶长达15个月之久,长期漠视交通法规,放任安全隐患存在。

  针对韩某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已达报废标准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多项违法行为,林西交警依法作出严厉处罚: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0日,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对涉案报废车辆依法收缴、强制报废,彻底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警方提示

✅ 驾驶证被吊销、扣留、暂扣期间,绝对禁止驾驶机动车!

✅ 车辆到了报废期,必须主动交售报废回收,绝对禁止上路行驶!

✅ 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及时报警!擅自离开,可能构成肇事逃逸,后果更严重!

✅ 购买二手车,务必核实车辆状态和保险情况,切勿贪图便宜购买报废车,否则一旦出事,赔钱又坐牢!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