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所涉及信息核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一、总体情况2023年度,赤峰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公安厅的总体部署,高质高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主动公开一是围绕主责主业,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公安重点领域政策文件14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29件,发布政务动态类信息1082条,解读回应信息12条,及时发布财政预决算、及“双随机、一公开”、安全风险防范等信息,依法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拓宽宣传渠道,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公安服务窗口等渠道,采用图文、视频、在线访谈、服务窗口互动等形式全方位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全年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2条,官方微信发布信息1458篇,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698条,做客政风行风热线1次。三是聚焦公众需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赤峰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联络办公室、局长信箱、在线咨询及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了解企业、群众需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年接收、答复群众来电、来信、现场咨询等1.3万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规范答复21件。从申请方式看,均为网上申请。申请事项主要涉及小区保安员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优化门户网站建设。开设“头条”栏目,及时转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政务活动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开设并维护“公安要闻”“警方提示”“通知公告”“政务公开”等栏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1203篇。2023年度,赤峰市公安局官网独立用户访问总量为90783次,网站总访问量为162087次。二是扩大政务新媒体影响力和传播力。通过“赤峰公安”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账号,发布政策文件、政务信息等3156条,微信、微博平台粉丝量达59.6万。(四)监督保障一是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前的审核把关,确保拟公开信息真实、准确。二是根据政府网站建设运行情况抽查通报,及时落实有关问题整改,不断提升网站服务能力。三是积极参与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直面问题短板,加强整改落实。四是认真接受群众监督,按时答复“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等相关留言。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规章000行政规范性文件000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425292笔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218113宗行政强制491宗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13699.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法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10000021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150000015(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3.危急“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5000005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2.重复申请00000003.要求公开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00001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3.其他0000000(七)总计210000021四、结转下年度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000000000000000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仍需进一步丰富。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培训学习,切实提高相关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积极探索新方法、新措施,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持续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023年,赤峰市公安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赤峰市公安局 2024年1月31日
2024-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