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我支队对第103558659号、104069712号居留证件宣布作废。居留证件作废日期自公告十日后起算。持证人信息:1、JAVED NISHA,女,巴基斯坦籍,2007年6月22日出生,护照号码:KJ8673661,居留证件号码:103558659,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2、ABDULLA MUHAMMAD,男,巴基斯坦籍,2005年4月5日出生,护照号码:QU1076951,居留证件号码:104069712,有效期至:2026年4月1日。 赤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2026年1月28日
2026-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