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峰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9年8月31日
发布时间:2019-09-02 1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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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赤峰市七届委员会二次会议
第72005号提案的答复
赵延宏委员:
您提交的关于规范电动四轮车及老年代步车上路的建议收悉,经与您沟通,征得您同意,现答复如下:
全市交警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2019年以来组织开展了13次大型行动。其中,把治理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采取有效举措,狠抓措施落实。行动期间,交警部门落实责任分工,科学安排勤务,确保绝大部分警力在路面一线,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密度,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和民警管事率,对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闯红灯、翻越护栏,非机动车逆行、不走非机动车道行驶、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灯通行等行为进行劝导、制止、警告;严查出租车随意停车、随意鸣笛、随意调头、随意变道、驾驶人不系安全带、驾车抽烟、驾车拨打手机等违法行为;对公交车不依次规范进出站、不靠边停靠、随意变道、随意鸣笛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实行“重点布控、全线巡逻、区域互动”的工作模式,加大交通疏导和路面管控力度;严格查处客运车、面包车、危化品运输车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处罚不到位决不放过,确保整治取得实效。目前,查处酒驾2541起、醉驾毒驾383起、涉牌涉证1217起、疲劳驾驶680起、非机动车违法72起、机动车不礼让行人45起、三乱2610起、超速6064起、不系安全带38807起。在执法过程中,对于非机动车、行人没有处罚依据,只能以警告教育为主的处罚方式,我市尚未建立电动车(含老年代步车)管理办法,没有对电动车上牌入户的监管抓手。交警部门结合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主动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深入辖区电动车销售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将交通安全宣传细化到每一名及交通安全出行的参与者。
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15174833888
赤峰市公安局
201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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