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峰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03-15 15: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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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局:
吴旭东代表提交的关于加强汽车以旧换新税收管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公安交管部门根据工作职责,负责机动车转让登记业务(以下简称二手车过户),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及其工作规范,车主只要手续齐全,即可办理二手车过户业务。建议中提及的税款方面的事项,现税务部门与公安交管部门已联网,车主在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税费后,税费信息通过网络推送至公安交管平台,车主持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到公安交管部门,工作人员通过税务部门推送的信息和纸质发票对相关信息进行核查,相关信息核查无误的,即可办理二手车过户业务。
赤峰市公安局
2025年3月15日
(联系人:孙宇,联系电话:134748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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