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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答复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85213号建议的函

来源:赤峰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03-17 15: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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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孙志伟代表提交的关于依法规范职业投诉举报行为保护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持续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在该领域的协作配合力度,打击涉嫌犯罪的职业索赔行为中发挥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打击效能全市公安机关将从以下几方面持续开展工作:

一、立足职能地位,做好协同配合

为进一步规范处置职业投诉举报行为,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赤峰市公安局、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赤峰市司法局、赤峰市信访局、赤峰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联合印发了《赤峰市关于依法处置职业索赔恶意投诉举报行为暂行规定》。公安机关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730号)、《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18号)、《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公通字〔201616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对于涉嫌犯罪的知假买假、职业索赔等行为,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打击,维护被侵害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二、做好案件、线索双向移交工作,强化行刑衔接

一是及时接收市场监管部门等关行业部门移交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置职业索赔、恶意投诉举报的行为时,对于认为涉嫌犯罪的,收集前期证据材料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及时接受移送的案件,并依法开展工作。对公安机关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而市场监管等行业部门未向公安机关移送的,公安机关将及时提醒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案件、线索的搜集,对于公安机关发现且涉嫌犯罪的线索,公安机关将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对于公安机关发现不涉嫌犯罪,但属市场监管部门等部门管辖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有权管辖部门处理。公安机关在发现相关领域存在问题的,将及时制发《公安提示函》向相关部门进行提示。三是联合查办大案要案,对重大、复杂的知假买假案件,与市场监管部门成立联合专案组,共同开展工作。对借职业投诉举报之名实施诈骗、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格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加强自身队伍建设

全民提升执法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对民警的业务培训,提高民警识别假冒伪劣商品、侦办知假买假案件的能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打击知假买假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加强廉政建设,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廉洁教育,严防执法腐败,杜绝徇私枉法,确保执法取得实效。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继续立足法定职能,强化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联动协作,共同构建“企业安心经营,市场规范有序”的良好格局。

                 赤峰市公安局

             2025317

(联系人:乔金睿,联系电话:15147644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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