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峰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03-17 15: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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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艳代表提交的关于全市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就业的建议收悉,市公安局作为协办单位,结合市公安局工作职能及当前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现答复如下:
赤峰市公安局坚持深化户籍制度放管服改革,全面放款人才引进户口迁移政策,制定实施《赤峰市公安局治安部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一是持续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在我市城区、建制镇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常住人口,依照本人意愿,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落户。无自有房屋、租房居住、或无法在实际居住地址登记户口的,可以在现住地登记社区集体户口。二是人才落户“零门槛”,全面放开人才落户限制,符合人才落户条件的群众申请落户城镇,取消审批环节,优先办理,为人才落户提供优质便捷服务。鼓励单位及时设立集体户。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可设立集体户,方便职工落户,集体户设置取消人数限制。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集体户可单独打印户口簿。三是推广线上办理,户口申报、注销、迁移、变更更正等85项户籍业务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申请办理。开通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符合受理条件的企业员工等急需使用居住证的,优先进行办理。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对于群众办理户籍业务事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缺失的,应采用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对需要补办的材料、手续和不予受理的理由作详细说明。
赤峰市公安局
2025年3月17日
(联系人:李岩,联系电话:1980476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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