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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关于答复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85202号建议的函

来源:赤峰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03-17 1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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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杰代表:

您提交的关于在学校、医院等车流量较大路段的路口增加非机动车专用信号灯的建议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特定路口非机动车专用信号灯问题

根据代表反映宁城县医院、学校周边特定路口共计五处需设置非机动车专用信号灯问题,因道路狭窄,道路渠化方案均为双向四车道,交通信号灯均采用混合放行方案,因此不具备设置非机动车专用信号灯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因此在骑行非机动车经过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路口时,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指示通行。

二、公安交管部门对非机动车通行的管理措施

一是调整警力,加强路段管控。根据学校上放学时间段以及医院就医高峰的交通情况,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路段管控,指挥疏导交通,引导行人及非机动车接送学生安全通过马路,确保患者可以及时到医院进行救治。

二是加强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净化学校及医院周边环境。重点针对中小学校及医院周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车辆随意调头等违法行为,为学生、家长和患者的出行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三是增加护学岗警力,对中小学比较集中的附近路口增设高峰岗,采取提前上岗、延迟下岗,定点疏导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校区周边进行指挥和疏导,控制过往车辆车速,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四是完善学校医院周边交通标志、标线及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利用新媒体、融媒体等平台对学校医院周边开展“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宣传活动,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车辆及行人进行处罚并曝光。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热忱的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全市的发展提出宝贵意见!

人:李培旭

联系电话:15148189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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