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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答复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84259号建议的函

来源:赤峰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3-28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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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陈宝全代表在赤峰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治理市区声光污染的相关建议已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赤峰市公安局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突破口,及时处理110、12345市长热线等热线渠道关于交通领域、生活领域等噪声问题,强力整治机动车“乱鸣笛”“炸街”等违法行为,对非法安装警报器、非法改装排气筒及工程运输车不按规定时间、路段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大力整治,保护和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强化巡查管控,以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周边道路,夜间货车通行的城市主要通道为重点,对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及时固定证据,依法予以处罚。二是强化机动车轰鸣、疾驶产生噪声的治理。强化源头治理,对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车管所严把机动车登记和安全技术检验关,严格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的各个环节,在确认车辆唯一性的同时,全部查验车辆是否存在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问题,对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车辆所有人恢复原状。督促机动车检测线严格车辆检测,对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机动车的,一律不予通过检测。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国家标准检验机动车,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强化民警巡逻检查和视频监控发现能力,并结合群众举报投诉情况,定期组织集中整治行动,对机动车交通噪声污染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三是严格通行证办理,严格管控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辆、低速货车、拖拉机通行,对确需进入城区运营的,按照“便民不扰民”的原则,科学合理规划出入禁区车辆行驶路线、时间,严格审批道路通行证,避开重点时段,绕开市区主要商业区、学校、居民区、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坚决杜绝车辆噪音扰民。开展网上网下合成作战,充分利用电子监控设备加大对大货车违反禁令驶入禁行区域交通违法的抓拍力度。

下一步,赤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增加路面巡逻警力,加强重点时间、重点路段的管理。同时继续合理调整限行时间和路段,增设禁令标志,更广泛的向社会公布限行时间、限行点段,常态化治理交通噪音,最大限度降低车辆噪声。

联系人:孟垚

联系电话:15124981747

                      

赤峰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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