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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答复市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第82283号建议的函

来源:赤峰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3-22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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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李昕表提交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法治乡村全覆盖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确定了本工作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群众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做到法治乡村建设为了群众、依靠群众,过程群众参与、效果群众评判、成果群众共享,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以持续提高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法治乡村”全覆盖责任制,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推进绿色、创新、开放、法治、和谐、清廉喀喇沁旗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建立了主要工作目标

    准确把握“法治乡村”全覆盖工作的总体要求,立足公安机关职能,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实现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层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乡村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开创新局面,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

三、安排了主要工作任务

1、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深化农村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资源,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加强对执法工作监督,健全完善执法工作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在基层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侵权须赔偿。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基层行政执法队伍法治意识和职业素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涉农事项纳入法治化轨道。

2、强化乡村司法保障。完善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畅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推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妥善办理涉农纠纷案件,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政策,依法打击和处理破坏农村生态环境、侵占农村集体资产、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违法犯罪行为,惩治破坏农村经济秩序犯罪,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邪教组织,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打击收买外籍妇女为妻、非法收养儿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和对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力度,推进困难群众执行救助体系建设,及时实现农民合法权利。加强涉农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法律监督工作,确保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加大涉农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3、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宪法进万家”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任务,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和案例指导力度,深入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乡村已有公共党建文化设施,推进法治广场、长廊、院坝等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基本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统筹运用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农村文化书屋,为群众搭建有效学法平台。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和农贸会、庙会、各类集市等,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组织编写、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法治培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重点培育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

4、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平台,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的服务型窗口,为乡村提供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乡村法律顾问工作,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强化工作保障,为农村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处理涉法事务提供专业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促进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

5、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和平安建设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加强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大力推行“一村一辅警”机制,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建设。开展农村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净化社会环境。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教育监督和服务管理。加强乡村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村级心理咨询室,建立经常性社会心理服务机制。推进“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夯实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基层基础。

6、加快“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围绕群众需求,提供精准化、精细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信息化、智能化支撑。加强移动端的推广使用,拓展利用移动端开展服务的新形式,实现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事务办理“掌上学”“掌上问”“掌上办”等便民举措,让农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事、办成事。

四、完善了主要工作措施

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将涉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创新监管方式,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法治乡村”全覆盖的提出,意味着法治中国建设的重点和难点转向了农村,而农村是法治中国建设的薄弱环节,因此需要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乡村法治,让法律秩序、村规民约和乡村道德互为经纬,法治和德治协同发力,建设一个利益有保障、纠纷能化解、矛盾能消融的乡村秩序,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安定有序的社会软环境 。

                              赤峰市公安局

                            2023年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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