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部门导航
公安局
  • 首页
  • 行政许可事项
  • 行政处罚事项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来源:赤峰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3-24 00:00

分享:
X
行政相对人 朱某清
处罚事项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处罚结果 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7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24 00:00 处罚决定书文号 150404290044956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主办:赤峰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0476-8335632
  • 蒙ICP备10200965号-2    
    蒙公网安备15040002000102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4000030
    地址:玉龙大街66号
  • ../../../../material/images/jiucuo.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