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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须知

一、请您在使用中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和《局长信箱》栏目管理秩序,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诽谤、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机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做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为提高信息处理的质量和效率,请避免分成几封信表述同一内容,避免使用侮辱性、攻击性语言,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三、为保证您的信件能够及时处理和反馈,请您留下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在处理时可以更好地与您联系。对您留下的个人信息,我们将为您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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