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20 10:07:03
字号:大中小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对即将启用的15处电子警察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2日,23日零时开始启用执法,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公示信息及设备具体位置如下:
一、电子警察具有的抓拍功能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4、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5、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
6、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二、电子警察具体位置
1、铁南大街与市场中路;
2、铁南大街与市场东路;
3、铁南大街与松洲南路;
4、铁南大街与林研东路;
5、铁南大街与西旱河路;
6、铁南大街与宁澜南路;
7、铁南大街与八里铺东路;
8、铁南大街与园林南路;
9、铁南大街与站南二路;
10、铁南大街与生态园路;
11、铁南大街与长客路;
12、铁南大街与火花南路;
13、铁南大街与曲家沟路;
14、铁南大街与曲家沟东路;
15、铁南大街与城南西路。
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12月15日
蒙公网安备1504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