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警界资讯
政务公开
网上服务
警民互动
玉龙警蕴
百日攻坚 |创建文明城市,请从文明停车做起

来源:赤峰交警 2020年8月20日

发布时间:2020-08-21 08:59:35

字号:

  按照赤峰市政府《赤峰市中心城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部署,为创建文明城市,赤峰市交警支队决定从8月5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赤峰交警提示您:创建文明城市,请从文明停车做起

  违停的危害

  1、容易造成交通堵塞。
    机动车乱停乱放的地点经常是学校、车站、医院、商场等车流人流集中的区域,容易形成堵塞点辐射周边道路,进而导致道路交通拥堵。同时,在各大街小巷占用安全通道、消防通道停车,不利于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增加交通安全隐患。
  违法停车的机动车占用了其他交通参与者的通行道路,导致各类通行方式交叉混行,妨碍安全视距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3、影响了创建文明城市的形象。
  机动车乱停乱放导致交通秩序混乱,使得城市品位和形象下降,影响了创建文明城市的良好形象。同时,违法停车会占用有限的道路资源,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效率,损害了广大交通参与者合法通行权益。

停车如何做,交警来支招

  牢记“八字”停车标准
  广大驾驶人停车时应本着安全、规范的原则,自觉维护停车秩序,牢记“八字”停车标准。
  入位:是指机动车停车必须在泊位内停放,严禁越线、压线停放;
  顺向:是指车头必须朝道路方向或者按箭头指示停放,在准许临时停车的 城市道路上,机动车必须按行驶方向停放;
  头齐:是指车体与停车泊位前段标线基本垂直,并排停放车辆车头基本对齐;
  守时:是指在时间性泊位停车要按时停放,到时驶离。

正确的停车方式

  

错误的停车方式

  法律链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内蒙古实施办法》第五十八条第十一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50元罚款,拖移机动车。(违反了《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

温馨提示
文明交通是一座
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
文明交通 
请从文明停车做起!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