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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公安聚焦“三不”问题 加强公安典型的全过程培育

来源:赤峰公安微政工 2020年5月12日 

发布时间:2020-05-12 11: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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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型培育是新时代公安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一名公安政治工作者,肩负着抓典型、树模范的重要职责,用典型事迹感化人、教育人、引导人、激励人,需要具备较强的领导艺术和工作方法。通过调研感到,由于职责错位、观念陈旧、措施虚化、机制薄弱等因素,少数公安政工机构及人员对公安典型的全过程培育重视不够、方法不多、效果欠佳,急需解决以下三个方面问题。
  一、聚焦解决典型“不过硬”的问题,以“淘尽黄沙始见金”的精神做好典型的前期遴选。典型必须过硬,典型需要优选。对典型的遴选考察、全面论证、综合认定,是全过程培育典型的首要一环。一旦发现好“苗子”,作为政工部门,就要及时靠上去做好典型的挖掘梳理,视情成立专班,到典型所在单位探访,特别是通过身边人、身边事,了解其人其事。典型必须真实,要宁精勿滥、保证质量,在抓典型过程中,既不能“矬子里面拔将军”,又要克服角度不对就扭、事实不够就凑、境界不高就拔等现象,切忌按照理想化“模子”拼凑典型的问题,要始终坚持典型的真实性、代表性、先进性,真正还典型以原形原味,使新时代的公安典型既扎根现实、可信可学,又富有个性、可亲可敬。
  二、聚焦解决典型“叫不响”的问题,以“墙内开花里外香”的效果做好典型的中期宣传。典型的意义在于引领示范,因此宣传工作必须及时跟进。对公安典型的宣传中,既要做到深入人心,有春雨润物般的细腻,又要做到大张旗鼓,有春雷惊空般的气势。特别是全媒体时代,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互联网、手机等多种方式,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事迹进行立体化、全方位、多维度的宣传报道,要首先在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把先进典型“叫响、传开、推广”,而后积极联络沟通地方党委政府、宣传部门、团青妇工等团体以及地方媒体刊物等,通过召开各种形式的表彰会、报告会、座谈会等,扩大公安典型的影响面、传播面,真正实现“墙内开花里外红”。
  三、聚焦解决典型“立不住”的问题,以“前荣后枯相翻覆”的警醒做好典型的后续培养。典型不是“一招鲜”,更不能“一日红”。做好典型的后续培养,才能使典型具有持久、旺盛的生命力,这既是对典型负责,也是抓好典型工作的关键环节。要端正指导思想,公安机关党委和政工部门要着眼长远建设做好典型工作,防止追求“轰动效应”、做“应景工程”,每个典型树起来后,都要及时跟进做好“下篇文章”,绝不能“报纸一登,鸣金收兵”,“电视一播,卷旗停火”,真正发挥典型的长远导向作用。要帮助典型戒除骄傲自满心理,在典型得到宣传推广后,要及时靠上去与他们交流思想、谈心引导,帮助他们卸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荣誉、升华思想境界,树立“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进取意识,让他们从被“捧”的感觉中走出来,防止躺在“功劳薄”上过日子。要落实奖励机制,对典型进行表彰宣传的同时,也要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特别在职务晋升、提拔使用、福利分配等方面应给予适当倾斜,使典型“红”起来、“香”起来、实惠起来,提高公安典型的吸引力、拉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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